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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农林大学理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爱考网 [2020-5-23]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理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圆满完成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任务。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利益。
4.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素质和创新潜质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周国泉、院党委书记洪昀任组长,吕卫君、汪小刚、罗锡平、崔雨晴、盛建军、储修祥任组员,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和组织实施,并指导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复试场地应设置全程录像录音设备。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盛建军任组长,纪委委员丁素芬、王志坤任组员,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复试小组由5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复试小组成员进行了必要的政策、纪律、专业培训,准确理解复试录取政策,熟悉工作流程、评判规则及评判标准;面试前不公布复试小组名单,复试小组成员签订了廉洁承诺书,与面试题库等复试相关内容涉及人员都签订了保密义务承诺书;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或实践技能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报送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保证复试程序、内容对所有考生公平、公正;复试小组成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复试小组全部成员在场方可完成某一考生的面试工作。复试过程要注重仪表,使用文明用语,对考生一视同仁,耐心解答考生疑问。保持现场严肃、有序,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关闭通讯工具;复试小组有责任对已经调查属实的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复议或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工作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考核(浙江农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远程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将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材料作假、替考作弊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学院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记录。
3.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
由学院复试小组组织实施。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
专业课考核由相关学院按科目做好题库建设、保密等工作。题库试题供考生随机抽取并作答。每名考生专业课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5.加试(每门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考核由学院按科目做好题库建设、保密等工作。题库试题供考生随机抽取并作答。每名考生专业课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四、复试方式
2020年学院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名称、操作方法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复试规则
1.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复试分数线参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执行。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2。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相关学院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2.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总分÷5。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①一般考生:
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3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35%+专业课考核成绩×35%。
②加试考生:
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30%+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25%+专业课考核成绩×25%+(加试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20%。
六、录取原则
1.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考生,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一志愿优先。
3.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专业(领域),可在校内外相关相近专业上线生源中按照国家政策择优进行调剂录取。具体调剂原则及办法参照《浙江农林大学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七、体检工作
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科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九、工作纪律
1.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干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负责申诉处理工作,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理学院纪委办公室,申诉电话0571-63705192。申诉邮箱:35585235@qq.com
                          


浙江农林大学理学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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